买卖废品就上废品站

上饶废品站

东莞寮步查处一非法废品回收站点

   日期:2024-06-12     来源:生活报    作者:废品站    浏览:1929    评论:0    
核心提示:经过多日蹲守巡查,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查处了一非法回收、利用、加工处置危险废物的窝点,涉案危险废物多达62.9吨。
经过多日蹲守巡查,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查处了一非法回收、利用、加工处置危险废物的窝点,涉案危险废物多达62.9吨。
日前,寮步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环境巡查中发现,寮步镇浮竹山村附近藏有一家无证照废液加工店。该企业在未取得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废酸液回收加工业务,现场设有储存、压滤、搅拌等工序和压滤机、搅拌罐及多个储存量达10吨的存放液体储存罐。
执法人员依据执法经验推断,该窝点涉嫌非法加工处置危险废物。经连日蹲守和分析研究,执法人员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和相关人员开展调查,依法对涉案废物实施查封。与此同时,寮步生态环境分局还委托有危险废物鉴定资质的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存放的粉状物体和储罐液体进行取样监测。根据鉴定结果显示,该公司回收进行加工生产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据了解,现场存放的液体储存罐内存放液体约45吨,废酸总镍、总铬严重超标;现场存放金属粉18袋,共重17.9吨,其中铜、镍等重金属严重超标。目前,执法人员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并移交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定,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相关规定,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的,应当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别声明:本文图文来自互联网,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地址:feipinzhan@qq.com
 
更多>同类废品知识
更多>买废品
 
更多>卖废品
更多>废品站
 
更多>废品行情
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废品知识
点击排行
推荐废品站
废品问答
废品商圈

附近废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