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废品就上废品站

上饶废品站

青海省海东市一男子盗窃建筑材料当废品卖掉获刑

   日期:2024-06-12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李维    浏览:1478    评论:0    
核心提示:高速公路施工段建材被盗实时监控青海省海东市宁互高速公路施工段的施工建材陆续不翼而飞,后又出现在废品收购站。施工段建材为何

高速公路施工段建材被盗实时监控

青海省海东市宁互高速公路施工段的施工建材陆续不翼而飞,后又出现在废品收购站。施工段建材为何变成废品?是谁偷梁换柱将新的建材当废品变卖?

李某和李某某是一对夫妻,一家人都在青海省西宁市务工。老两口干的是收废品的老本行,在西宁周边县域活动,为了搬废品时少费些力气,李某在自家双排车上安装了吊机。时间久了,李某认识了不少废品收购站的老板。

在一次聊天中得知宁互高速公路已开始施工,李某便立刻开车带着妻子李某某去宁互高速公路施工工地收废铁。经过几次观察,李某发现晚上工地上基本没人,而且工地散落的建筑材料较多,少几件也不易被察觉,于是他动了歪心思,想着“拿”一些建筑材料当废品卖。

2021年8月22日凌晨,李某开车来到宁互高速公路大庄村施工段,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货车,在确定四下无人后,他将车内的13片钢模板盗走。第二天,他将这些钢模板当废品卖给了废品收购站老板张某,得款2370元,这让他兴奋不已。当晚他决定再去碰碰运气,在宁互高速公路西山根施工段,他盗走了工地上的3片钢模板和40公斤废钢筋,后卖给了张某,获利828.18元。

因做贼心虚,此后的20天内李某没敢再到工地作案,而是一直在周边废品收购站打听消息。得知施工方并未发现建筑材料丢失后,他的胆子更大了。

张某见李某隔两天就有“废品”卖,且“废品”基本是崭新的,便问李某“废品”是从哪儿来的,李某怕出事,谎称是别人偷来卖给他的私货。张某发现李某有些紧张,但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没再多问。张某认为自己把收购来的钢板切碎卖给钢厂,别人查不出来,便对李某说大家都是老乡,这东西在他这儿卖没问题,不会出事,让他放心,以后有货就拉过来。但李某不放心,让张某把店内的监控视频删了,以防万一。

和张某达成默契后,李某开始疯狂作案。因钢模板较重,他让妻子当帮手,在短短两个月内连续作案8起,不论是放在工程车辆里崭新的建筑材料,还是工地散落的挖斗等机械设备,他都“拿”走。实在没有零散的建筑材料,他就动手拆卸高速公路刚安装好的钢模板、伸缩缝钢板,然后拉去废品收购站变卖。原价276元一片的钢模板,被李某以每公斤3.2元的价格出售。

“昨天刚安装好的建筑材料,第二天就不翼而飞了。”频繁的失窃让施工方起了疑心,他们准备守株待兔。2021年10月2日晚,李某和李某某又开车来到工地拆卸钢模板,装完车准备回家时,被工地上的工人发现。李某开车逃跑,后被工地负责人驾车拦停在互助县吐谷浑广场。

公安机关经侦查查清犯罪事实,李某夫妇涉案金额为5.3万余元,后将该案移送至互助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乔玉金审查案卷时发现,张某明知所收“废品”为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是,该院决定自行补充侦查。

经互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4月20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某犯盗窃罪,属从犯,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张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一审判决后,张某不服,提出上诉。6月21日,海东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维 王丽坤 刘金凤)

(检察日报)

 
特别声明:本文图文来自互联网,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地址:feipinzhan@qq.com
标签: 废品
 
更多>同类废品知识
更多>买废品
 
更多>卖废品
更多>废品站
 
更多>废品行情
举报 0 收藏 0 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废品知识
点击排行
推荐废品站
废品问答
废品商圈

附近废品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