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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闲置玻璃钢竞价处置

  • 区域:湖南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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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4-01-13 10:40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竞价场次名称: 水口山闲置玻璃钢处置服务 竞价开始时间: 2024-01-19 10:00:01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1-19 15:30:00
成交方式: 分项成交 报价次数: 一轮报价 报价方式: 金额
联系人: 杨经理 联系人电话: 18773470084 发布单位: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闲置玻璃钢竞价处置服务项目公告

受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委托,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现对闲置玻璃钢进行竞价处置服务,诚邀具有相关资质的客户单位前来竞价,具体标书条款如下:

一、竞价邀请

1、竞价项目名称:闲置玻璃钢竞价处置服务。

2、竞价人资质要求:

竞价人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具有废旧物资经营资质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提供正(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名)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自愿参与水口山闲置玻璃钢竞价处置服务。

3.竞价单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竞价竞价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并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通过资格审核登记审批手续。

二、标的物内容:

1、本次处置服务的闲置玻璃钢为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生产使用后闲置玻璃钢。

2、合同期限为签订日至2024年7月30日。

3、本次处置服务的闲置玻璃钢约110吨±10%,最终以实际产出量为准。

4、运输、计量及品质结算

竞价成交买方与售卖人签订合同后,提货前须按预估货款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到公司工厂内仓库自提,运输费、装卸费由买方承担。按照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现场磅单数量为准;买方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一票制,税率6%(如遇国家相关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相应调整)。

三、评标程序、方法和方式

1、参与竞价单位需提供以下主要文件和相关资质:

①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均须有企业行政公章和法人代表手写签字,且附有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自愿参与水口山闲置玻璃钢竞价处置服务竞价的《竞价承诺函》(见附件1)

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⑤处于正常经营生产状态,由买方负责装卸,发运工作。

⑥竞价单位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价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价。

2、竞价单位在收到正式竞价邀请后,在竞价文件指定的时间内,参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竞价报价。

3、本次竞价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方式竞价(一轮报价),以平台电子报价价格为准。

4、本次评标在开标时间进行网络开标,以单价最低价格者确定一家预中标单位(根据竞价单位对闲置玻璃钢报价单价最低价,本项目为服务处置费用)。

5、当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本项目仍具有竞争性,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对本项目继续进行评议并推荐预中标单位。

四、竞价要求及注意事项:

1、竞价单位在竞价之前,对本次竞价物资的品级、付款条件及其它要求等,应认为均已详细研究和全面了解,并已接受本次竞价处置服务物资的要求。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到营销中心办理购买、发货手续。

3、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月19 日 上午10:00分

4、开标时间: 2023年1月19日 下午15:30分

5、开标地点: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业务中心会议室

五、附则

1.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业务中心负责下达《中标通知书》。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营销中心凭《中标通知书》15日内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合同签定后三天内需预交预估全额货款。《中标通知书》、竞价文件、竞价文件及竞价答疑文件等均作为合同附件。

2.竞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相关规定

2.1根据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关于收取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规定:预算100万元以下的竞价处置服务类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为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对100万元以下销售类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做资金流入(出)收取(退还),但视同投标人自愿缴纳预算金额2%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如发生违规行为,招标人可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中标人接到通知后,15天内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或未签订《闲置玻璃钢竞价处置服务》合同的,视为弃权,取消中标资格。如竞价人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按水口山客户管理办法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

2.3履约保证金由业务单位按中标金额10%收取。合同终止后,若无违约责任和其他经济、法律责任,不计利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4因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竞价方)政策改变等原因,造成合同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2.5中标单位未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完成该项目的提货工作,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竞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6中标单位在厂区内不得装运标的物以外的任何其它物资,否则按违约处理,列入买方客户黑名单,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情节严重的按竞价方相关管理制度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3.本标书解释权属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业务中心。未尽事宜以开标前通知为准。

4.联系方式: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业务中心

联系人:资学雯 电话:0734-7582316

手 机:13875680419 邮箱:2701295919@qq.com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营销中心

联系人:杨光福手机:18773470084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业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

序号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竞价数量 交货日期
1 闲置玻璃钢 110.0
2023年闲置玻璃钢竞价处置服务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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